关于公布2013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
南财党宣字[2013]6号
各党总支、各有关部门:
为进一步深化和加强我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,根据《关于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》(南财大党字[2005]09号)精神,我校组织开展2013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,共74人申报,经专家组评审,立项结果现已确定,批准45个课题立项,其中包括25项资助课题(一般课题),20项立项课题(经费自筹),现予公布(详见附件)。
一、学校划拨专门经费对立项课题予以资助,一般课题2000元/项。
二、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属于校级研究课题,其研究成果与学校其他科研课题具有同等效力、接受同样管理、符合同样规范、获得同等水平的成果。
三、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提出既有一定理论深度、又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对策建议,突出应用实践特色和针对性、可行性与操作性,避免空泛说教和宏大叙事。
四、对立项资助课题与立项课题(经费自筹)实行分类管理:
1、立项资助课题,其结项要满足如下条件之一:
(1)研究成果在CN刊号的杂志上公开发表,字数不少于3000字,并应注明“南京财经大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”字样及课题立项编号;
(2)在本校年度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上入选发言论文(仅适用应用对策性研究课题);
(3)提交6000字以上涉及学校近年来改革发展成就、党建工作成就、各类示范建设成就等方面的经验总结报告,或按主题采写的各类先进组织、先进个人以及先进事迹材料报告等(仅适用限时研究课题)。
2、立项资助课题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(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)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,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延期申请,获准延期后最多可延长一年,否则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。限时研究课题务必于本年度7月底前完成。
3、立项课题(经费自筹)可选择如下方式结项:
(1)在CN刊号的杂志公开发表研究论文(3000字以上);
(2)研究成果在院(处)以上管理制度及规章文本中被采用,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内容(需提供有效证明);
(3)入选本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优秀论文;
(4)入选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。
4、立项课题(经费自筹)完成时限为一年(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),不得延期,逾期予以终止或撤项。
附件:2013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立项结果(点击查看)
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宣传部
二○一三年六月四日